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终于要修了!不让“小恶魔”再为祸人间!
时间:2019-10-28 15:29:39 热度:37.1℃ 作者:网络
原标题: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终于要修了!不让“小恶魔”再为祸人间!
最近,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迎来大修。
10月26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,审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(修订草案)》、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(修订草案)》等。
又一起!15岁学生持砖将老师砸进ICU!
近日,一段15岁初三学生在教室殴打班主任的监控画面,经曝光后传遍了网络,加深了公众对预防未成年犯罪现状的焦虑。
10月25日,四川仁寿公安发布警情通报,内容显示,学生殴打老师事件发生于24日,地点为当地某中学。当日中午,15岁学生颜某因对老师日常管理不满,在教室内用砖头将老师黄某头部打伤。目前,黄某正接受治疗,颜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“未成年人严重犯罪不应轻罚”
近年来,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时有发生,其手段之残忍、性质之恶劣、危害之严重,令人震惊痛心。但根据目前刑法的有关规定,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,有的甚至被一放了之,引发社会诸多担忧。 此前报道:《民声丨“恶魔不分年龄”13岁男孩残忍杀害10岁女孩,再掀刑责年龄大讨论...》
在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(修订草案)》分组审议中,多名与会人员提及未成年人的严重暴力事件。周敏委员表示:
“事实上,近些年来,不时有14岁以下未成年人杀人、强奸、还有一些其他严重暴力犯罪的案件。这些人中,有的人公开扬言说自己不满14周岁,不会承担刑事责任,所以杀了人也没有关系。建议对未成年人严重暴力行为的情况予以高度关注。”
“比如说,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限制民事责任能力年龄是10岁,在制定民法总则的时候就降低为8岁,降低了2岁, 刑法是不是相应地可以修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?或者屡教不改又实施极端残忍行为的未成年人,我们对他们是不是还要与其他未成年人一视同仁地保护?”
为了预防更多的人犯罪,郑功成委员建议:
“未成年人杀人案,每年都披露出几件,都无法可治,对社会的影响很不好,它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,就是未成年人杀人放火都没关系,这个导向非常可怕。 如果没有刑事责任和刑法处置,不足以震慑。所以,对未成年人不光是预防犯罪的问题,还要有惩治犯罪的内容。”
此外,还有与会人员建议草案增加家庭监护失职的责任。吴月委员表示,家庭对未成年人的成长、价值观形成具有决定性作用,既是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的重要环境,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坚实屏障。从某种程度上说,未成年人犯罪意味着家庭教育的失败。因此, 建议在草案中明确“监护人失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”,切实将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预防由口号变为可操作的法律条文。
央视主播:
“小恶魔”在人间游荡让人心痛愤怒
就有关未成年的法律修订草案,央视主持人海霞点评说:
“大连发生10岁女孩被13岁男孩杀害的案件,这样的‘小恶魔’在人间游荡,让人觉得悲痛之余,也很愤怒。面对这样的凶手,除了严惩凶手外,最关键的是如何避免类似悲剧重演。一部公平的法律,不仅仅是一剂预防药,更是一服镇痛药。”
与其说公平的法律是“预防药”、“镇痛药”,不如说,得到正确处置的案例更能“精准打击”社会问题的根源。不突出“正当防卫”,不足以威慑校园暴力,不严肃惩处“小恶魔”,也不足以净化校园中的戾气。这其中,惩处方式截然相反,但法律原理一脉相承。
惩治犯罪不是背诵法条,合理处置涉未成年案件,需要司法机关与社会公众的担当。这也再次呼应了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本义:孩子的问题,应先诉诸于成年人的责任。这份责任,不仅在监护人,更在全社会。
降低14岁刑责年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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